一、实施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编制省政府政务大厅《“一窗受理”事项审核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事项受理审核要点)。按照省政府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组织进驻部门重新梳理确认事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审核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事项受理审核要点),为综合窗口提供事项受理操作遵循。
编制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参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 0109.1-2018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结合吉林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了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规则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的编码规则,全面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
二、承办部门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三、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0431-82752701